南通催债公司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发生于群众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
- 时间:2025-11-26
- 点击:36
- 名称:达清南通讨债公司
- 来源:https://gw.tdxfpx.com/
南通催债公司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发生于群众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。当事人杨某与苑某因货物买卖产生欠款争议,经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,双方最终互谅互让,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并现场履行完毕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,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据了解,该纠纷源于2014年。当时,苑某在杨某经营的商店内多次赊购各类机件产品,累计形成货款欠款共计人民币4905元。期间,苑某虽曾支付了1000元,但对于剩余款项一直未予清偿。经年累月,此笔3905元的欠款成为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一道障碍。货物供应商杨某在多次向苑某催讨剩余款项未果后,寻求通过正式途径解决此问题,遂向海洋司法所申请调解。
海洋司法所在受理此纠纷后,高度重视,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此事。调解员首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单独沟通,详细了解了纠纷的来龙去脉、争议焦点以及各自的心理预期。对于申请人杨某而言,其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够尽快收回被拖欠多年的货款,以弥补经营损失。而对于被申请人苑某,其承认欠款事实,但也表达了目前面临的实际经济困难,希望对方能在还款金额上予以适当考虑。
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,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,一方面向苑某阐明,依法履行合同义务、清偿债务是公民应尽的责任,长期拖欠货款不仅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,也影响了自身的信誉;另一方面,也引导杨某考虑到纠纷历时较长、债务人当前经济状况等客观因素,建议其从尽快化解矛盾、实现债权回收的角度出发,适当展现宽容姿态。
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斡旋与情理法相结合的疏导,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从对立转向合作。最终,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,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:苑某一次性向杨某支付人民币2000元,用以了结此笔尚欠的3905元机件货款纠纷。协议达成后,苑某按照约定当场将2000元现金交付给杨某,杨某确认收款并表示接受此方案作为纠纷的最终解决方案。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,并对海洋司法所高效、便民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。
标题:南通催债公司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发生于群众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
网址:https://gw.tdxfpx.com/100.html
作者:南通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,并以链接形式注明。
![南通讨债公司_南通要债公司_南通要账公司_南通讨账公司[15年讨债要债] 南通讨债公司_南通要债公司_南通要账公司_南通讨账公司[15年讨债要债]](/static/upload/image/20251030/1761809959642553.png)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