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通催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继承纠纷
- 时间:2025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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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名称:达清南通讨债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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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催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继承纠纷。
案件起因
2025年10月,栗子房镇某村村民李某去世,生前留有存款26.5万元。因儿子平日消费无节制,李某生前曾口头嘱托女婿杨某代为保管该笔存款。李某去世后,杨某未与家人充分沟通便将存款取出,引发李某妻子蒋某及儿子的强烈不满。双方就存款的归属与处置问题产生争执,家庭关系趋于紧张。
核实事实,明确争议
经确认,26.5万元存款已被杨某取出。争议焦点在于存款的合法分配及李某生前意愿的落实。儿子认为杨某意图侵占财产,杨某则主张其行为系遵照老人嘱托。蒋某情感上倾向于儿子,家庭信任面临危机。
依法析产,明确权属
调解员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指出该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其中一半(13.25万元)归蒋某所有,剩余13.25万元作为遗产,由蒋某、儿子、女儿三人依法继承。杨某无权擅自处置该笔存款。
情理疏导,重建信任
调解员引导杨某认识其私自取款行为的不妥,同时劝说儿子理解父亲生前安排的初衷,缓和双方对立情绪,促进家庭互信恢复。
协商方案,平衡利益
在明确法律权属的基础上,协助各方就存款用途、赡养责任及财产继承等问题达成综合安排。
调解结果
经调解,家庭成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从26.5万元存款中支出李某丧葬费用超出部分1.9万元(李某生前预留2万元作为丧葬费,实际花费3.9万元),剩余24.6万元由妻子蒋某继承,儿子、女儿自愿放弃继承权;
二、该笔存款专项用于蒋某的日常生活、医疗及其他必要开支;
三、蒋某由儿子负责赡养,其去世后的丧葬费用从存款余额中支出,名下房屋由儿子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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